地方校友组织成立的程序:
1.筹备申请。地方校友组织成立前,应向校友总会提出筹备申请。
2.正式筹备。在收到校友总会的同意筹备批复后,着手开始筹备工作。
(1)成立筹备组。广泛联络校友,建立校友交流平台(如微信群等);发动、邀请热心校友参与筹备,组建筹备组。
(2)起草《章程(草案)》及有关管理制度。具体制定参照《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章程》及地方民政部门《社会团体章程范本》。
(3)协商理事会及其组织机构人选建议名单。
(4)向校友总会提出正式成立申请。申请报告应包括理事会及其组织机构人选建议名单、《章程(草案)》、召开成立大会的时间、地点、人数、形式和经费保障等内容。
3.正式成立。在校友总会同意正式成立申请后,选定日期召开成立大会。成立大会的基本议程为:
(1)介绍与会的领导、嘉宾与校友;
(2)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3)校友总会宣读批复
(4)筹委会作筹备工作报告
(5)审议并通过《章程》
(6)审议并通过理事会及其组织机构人选名单
(7)校友总会授牌(授旗)
(8)颁发聘书
(9)当选会长讲话
(10)地方校友组织代表致辞
(11)母校、总会领导讲话
(12)全体起立,奏唱校歌
(13)合影
地方校友组织换届程序:
由于校友组织理事会成员工作范畴及工作区域不断发生变化,各校友组织可参照校友总会章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好换届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召开校友会筹备会,成立换届工作组;
2.提出换届申请报告及下届理事候选名单,与总会秘书处协商;
3.将换届申请报告及下届理事候选名单报送校友总会审核;
4.校友总会协调走访,并确认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以及换届会议方案,出具回函;
5.组织召开校友组织换届大会暨新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原则上按照如下议程开展:
(1)介绍与会的领导、嘉宾与校友
(2)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3)宣读校友总会批复
(4)校友会上一届理事会会长做理事会工作报告
(5)换届工作组负责人介绍校友会换届工作情况
(6)宣读校友会议事规范或《章程》文件的修改说明
(7)审议校友会议事规范或《章程》文件
(8)宣布新一届机构理事候选人名单并进行选举表决
(9)母校领导向新一届校友会负责人颁发聘书
(10)校友理事会新老会长交接校友会会旗
(11)新会长讲话
(12)母校、总会领导讲话
(13)全体起立,奏唱校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