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学校各地校友分会组织是进一步开展好校友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了切实做好各地校友分会成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顺利组建校友分会,特提出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各地校友分会筹建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新时期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的需要,多方面收集校友信息,多渠道联络校友,多角度整合校友资源,提升学校形象,弘扬学校优良办学传统,健全各地校友分会组建工作,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服务社会,促进共同发展。
二、各地校友分会网络和机构人员组成
1.各地校友分会网络
根据“重点湖北、辐射全国、远播海外”的原则,各地校友会按属地关系逐步建立,湖北省外一般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分别建立校友分会,湖北省内以省辖地市为单位分别建立校友分会,黄冈市内以县市为单位建立校友分会,海外以国家或都市地域为单位建立校友分会。
2.各地校友分会名称: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xx(地名)校友分会。
3.机构人员组成
可采取建立理事会的方式,理事会由理事、常务理事组成,具体人数视当地校友分布等实际情况而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组成。
理事会候选人员以筹备组为基础,结合学校提供的部分知名校友名单,加强联络,协商确定,尽量做到兼顾各个行业、各个区域、各个专业、各个年龄层次,便于组织开展活动。
三、各地校友分会筹备工作组主要任务
l.收集整理校友名单;
2.提出校友分会机构成员的建议名单;
3.初步确定召开校友分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及成立大会的时间;
4.将会员名单(不少于30名)、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不超过会员的三分之一)名单及理事会组成候选人员名单(理事建议名单不超过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建议名单(不超过理事建议名单人数的三分之一,校友人数过少时可不设常务理事会)、领导机构成员建议名单(控制在常务理事建议名单人数的三分之一之内)、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事项反馈校友总会,获取批准;
5.组织召开校友分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及成立大会。
四、其他
1.全省各地校友分会可参照《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章程》开展活动,省外有条件的校友分会亦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成立黄冈师范学院某某(地名)校友会,并制定自己的章程。
2.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设在黄冈师范学院学校办公室,具体工作任务由校友工作办公室(简称校友办)承担。
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713—8835826 0713—8621601
传真电话: 0713—8621601
电子信箱: xiaoyouhui@hg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