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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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动2015届毕业生为母校110周年校庆留下情意的倡议
发布时间:2016-12-27 发布人:校友会 浏览量:123

亲爱的2015届毕业生同学:

在这即将离开学习生活4年的黄冈师范学院的时刻,首先祝贺你们圆满完成了4年的大学学业,踏上新的奋斗征程,借此机会,祝愿我们的2015届毕业生前程似锦!

2015年将是你们的母校——黄冈师范学院发展历程上浓墨重彩的一页,刚刚胜利召开的中共黄冈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和11月28日将要举办的黄冈师范学院办学110周年庆典就是这一页中的亮点。而作为幸运见证者的你们——黄冈师范学院2015届毕业生(也是学校2015届校友),在告别母校之际,会有为母校110周年校庆留下一份情意的冲动吗?表达情意的方式方法其实很简单:可以通过你们向你们的师兄、师姐或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黄冈师范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传递母校110周年校庆的喜讯,并欢迎他们参与学校110周年校庆相关活动;也可以一个班、一个寝室认捐一处景观,几个人认捐或一个人认养一棵树等等。形式多样,多少不限。只要你参与了这项倡议活动,就会在母校发展的功勋薄上为你留下珍贵的一笔。

如有这方面意向的毕业生同学,请按下面《黄冈师范学院建筑物及实物景观认捐组织方案》中的方式与我们联系,期待着你们的积极参与!

附件:黄冈师范学院建筑物及实物景观认捐组织方案

黄冈师范学院校友办公室

黄冈师范学院110周年校庆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

黄冈师范学院建筑物及实物景观认捐组织方案

为了凝聚各方力量,进一步改善校园环境面貌,促进学校建设发展,激励在校学子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同时为便于接受广大校友和社会热心人士捐赠,依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及《黄冈师范学院110周年校庆活动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认捐范围

1、学校南北校区的主要建筑物;

2、校园内的人工广场、湖泊、桥梁和主要景观;

3、成年树木、新栽树木或生态植物园林;

4、拟建的人物或景观雕塑;

5、校友或社会捐赠的其他实物和景观设施等。

上述1-4项建筑物、实物和景观的详情,请参照附表。

二、认捐对象

1、历届毕业学生:包括黄冈师范学院、原鄂东职业技术学院和原黄冈教育学院历届全日制普通毕业生和成教、职教毕业生;

2、教职员工:包括曾经在黄冈师范学院、原黄冈师专、原鄂东职业技术学院及黄冈工校和原黄冈教育学院工作过的教职员工,现在岗和退离休的教职工;

3、各类在校学生;

4、关心和支持黄冈师范学院发展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界热心人士。

三、认捐方式

1、认捐人可以以现金、银行汇款或实物捐赠等方式完成捐赠。

2、认捐人可以是个人、家庭、单位、集体(校友分会、专业、年级、班级、寝室、团队、朋友)或其他的组织形式。

四、认捐程序

1、认捐人根据本方案附件中列举的项目,与黄冈师范学院校友办或相关学院、部门联系,协商确定认捐内容。

2、确认捐赠意向后,认捐人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校友及社会捐赠意向登记表》。根据需要,可以签署捐赠协议。

3、认捐人与校友办协商捐赠具体事宜:

(1)认捐人可选择银行转账或现金缴款的方式缴纳捐款,学校财务处收款后及时向认捐人出具行政事业性收据。

(2)实物捐赠按双方约定的方式方法交付。

(3)举行捐赠仪式,学校答谢。

五、答谢方式

学校建立捐赠档案,向认捐人颁发捐赠证书和纪念品。并根据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方式答谢认捐人:

1、认捐现有主要建筑物,捐资超过100万元,可以用认捐人姓名或其指定的合法名称,命名该建筑物。

2、认捐其他建筑物(或工程项目),捐资超过该建筑物造价的10%及以上,可以用认捐人姓名或其指定的合法名称,命名该建筑物(或项目)。

3、认捐生态植物园、人工广场、湖泊和景观园林,捐资超过该标的物造价(市值)的10%,可以用认捐人姓名或其指定的合法名称,命名该标的物。

4、认捐校园树木和校友林,捐资超过附表所列的金额,拍照留存、制作挂牌或树碑铭记认捐人姓名等信息。

5、认捐景观或人物雕塑(景观石),在雕塑(景观石)底座上刻制认捐人名称等信息。

6、认捐教室(会议室、报告厅、图书资料室、展览室等)的一般设施设备,捐资达到该教室(会议室等)相应设施设备的价值,在指定教室门口制作名牌,记述认捐人姓名等信息。

7、捐赠1万元以上,可根据认捐人意愿,举办规模不等的捐赠仪式。

8、捐赠5万元以上,除以上方式答谢外,邀请认捐人作为特邀嘉宾参加校庆各项重要活动,并在校史馆内记述、展示认捐人善举。

9、捐赠50万元以上,另授予“黄冈师范学院发展特殊贡献者”荣誉称号,学校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10、所有捐赠单位的名称、捐赠者的姓名及数额,将通过学校公告栏、校园网、校友网或校报等媒介向社会公布(认捐人另有要求者除外)。

六、捐赠管理

学校对捐赠活动实行统一组织领导,依法从严管理。在校生捐赠,由各教学学院或学生社团统一组织。所有捐赠资金,一律存入学校财务处指定的银行账户,专户核算,专款专用,接受校友和社会监督;认捐上述建筑物、实物景观、教室桌椅等,由校友会办公室登记造册,由学校相关部门验收入库,纳入学校国有资产集中管理。

捐赠现金且无上述指定用途,可直接联系学校校友办;捐赠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物资,可直接联系学校校友办或校内相关单位。捐赠实物的安放位置,由捐赠人与学校协商确定。需要铭牌、刻碑时,由学校统一制作并安装。

认捐的树木、生态园林景观和雕像,由学校后勤保障部门进行日常管养。认捐成年树木或新栽树木,捐资额需要达到树木的账面价值或市场价值;认养树木,捐资额达到树木价值的50%即可,每10年一个认养周期。树木出现断株、死株、缺株时,由学校负责补栽同类树木。

七、联系方式及收款账户

黄冈师范学院校友办 联系电话:0713-8621616 信xiaoyouhui@hgnu.edu.cn

黄冈师范学院财务处 联系电话:0713-8621615

黄冈师范学院国资处 联系电话:0713-8621655

黄冈师范学院后勤保障处 联系电话:0713-8833359 信箱:HQC@hgnu.edu.cn

收 款 人:黄冈师范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黄冈市分行明珠大道支行

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校友及社会捐赠意向登记表

附件2、校园主要建筑物、湖泊、桥梁、景观、雕塑认捐情况表

附件3、校园树木、校友林认捐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