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资讯
校友资讯
​黄师校友通字〔2016〕1号
发布时间:2016-12-30 发布人:校友会 浏览量:112

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关于贯彻各地校友分会会长、秘书长第二次联席会议暨校友会理事会二届二次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校友分会、校内各相关教学学院及职能部门:

8月13日,学校校友会在深圳召开了各地校友分会会长、秘书长第二次联席会议暨校友会理事会二届二次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校友会近两年来的主要工作、学习宣传贯彻了《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章程》(校准稿)、挑选组织了4个分会代表和4个教学学院代表交流了校友工作经验和做法、讨论通过了旨在加强校友会建设和管理的“一个意见和四个办法”,即《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关于加强备案校友组织指导工作的意见》、《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理事产生办法》、《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表彰办法》、《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会员会费标准及财务管理办法》和《黄冈师范学院校友基金管理办法》。会议开得很成功,取得了丰硕成果。为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经校友总会会长通讯会议决定,提出了如下具体要求,请各分会联络单位做好指导,各分会务必抓好落实。

一、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组织制度

各校友分会要按照《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章程》、《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关于加强备案校友组织指导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要求,严格遵守章程,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各分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完善校友分会组织机构,并做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重大活动的报备工作。请各分会在12月底前做好理事会机构成员上报工作(见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XXX分会理事会成员一览表)。

二、规范会员发展,科学管理会员

各校友分会要按照《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章程》和《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关于加强备案校友组织指导工作的意见》要求,明确会员条件,规范会员入会程序,履行会员入会登记手续,不得用某区域组织或人事部门的信息直接编制会员信息上报,要强化会员权利和义务,积极规范地发展会员,建立会员数据库,保证会员信息完整、准确,办理会员证,真正实现会员的科学管理。请各分会在11月底前做好会员信息上报工作(见附件2: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XXX分会会员信息一览表)。

三、积极组织活动,规范活动管理

各校友分会要按照《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章程》和《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关于加强备案校友组织指导工作的意见》要求,系统规划校友活动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校友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面向全体会员的活动。按章程要求,规范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应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布活动工作报告和活动财务报告,重大活动事项应向全体会员公告。按要求开好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理事会(包括常务理事会)及年度峰会(见附件3: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XXX分会关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备案材料)。

四、建设信息平台,加强信息交流

各校友分会要按照《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章程》和《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关于加强备案校友组织指导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校友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尤其是要加强校友QQ群、微信群的建设与管理,按照新媒体舆情管控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控工作,让校友信息管理系统更完善、校友信息更丰富、传导信息更便捷、移动服务更及时,将各校友分会建设成为校友联络交流的平台、展示母校与校友风采的窗口,积极传导创新发展的正能量。

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秘书处

2016年9月12日

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XXX分会理事会成员一览表

附件2: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XXX分会会员信息一览表

附件3: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XXX分会关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备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