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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省教育厅批准我校筹建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
发布时间:2016-12-30 发布人:校友会 浏览量:124

      本网讯(通讯员马红云)近日,湖北省民政厅下发鄂民社筹【2011】15号文件《社会社团准予筹备决定书》、湖北省教育厅下发鄂教政法函【2011】17号文件《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筹备成立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的函》,我校校友会获准筹建。这是我校校友工作取得的一个阶段性成果,为下一步校友工作的推进奠定了基础。

      为了建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可持续的校友工作长效机制,联系、团结和服务校友,增进友谊、加强合作、促进交流、共谋发展,2011年年初,学校成立了以院长叶芃为组长的黄冈师范学院校友会筹备组,上半年,校领导带领筹备组成员先后拜访了数十位校友。校友会的成立发起人省物价局副局长梅香雪、市人大副主任王建明、湖北祥云集团董事长胡华文等为校友会的筹建作了大量准备工作。在筹备组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我校先后收到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同意筹建校友会的批复。

      目前,我校校友会注册工作已正式启动,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之中。